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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及辐照仪器进口证 申领进口许可证

网上申领手续 (从2023年11月11日生效)

除已有的申请方法外,现在亦可透过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tradesinglewindow.hk/)申请放射性物质及辐照仪器进口许可证。

申请程序:

  1. 在贸易单一窗口登记成为用户。
  2. 用户登记获得批准后,选用Q29放射性物质及辐照仪器进口许可证申请服务。
  3. 选用申请服务获得批准后,登入贸易单一窗口提交进口许可证的申请(新申领/修改/取消进口许可证)。

如对申请程序有任何疑问,可参考贸易单一窗口网页上之电子用户手册


新申领手续 (从2014年8月25日生效)

申请放射性物质及辐照仪器进口的表格为《放射性物质及辐照仪器进口许可证表格》(TRA-RSIA(2014))(只提供繁体字版)。

申请程序:

  1. 在此下载申请表格(只提供繁体字/英文版) (可填写的PDF格式)。下载的申请表一式三份(共6页)。
  2. 在PDF文件的第一页(正本)输入申请资料, 所输入的资料将自动填入其余两份副本。如果你选择以手写方式填写表格,请将复写纸放置在每份副本之间,然后你需要使用黑色原子笔填写第一页(正本),从而把填写资料复写在每份副本上。如申请表之正副本乃分别填写,申请将不被接受。
  3. 双面打印申请表在白色的A4纸。
  4. 在一式三份申请表上以黑色原子笔签署。
  5. 准备所需的证明文件。下列已填妥的申请表格的样本可用作为参考。
  6. 请按以下两种方法其中之一,向位于香港西湾河太康街28号西湾河健康中心3楼的放射卫生科的放射性物质及辐照仪器进口证事务处提交申请文件。
    • 亲身提交

      当提交申请后,可于进口证事务处服务台领取收据*。
    • 传真提交

      将已填妥的申请表的第一页(请在表格上注明你的传真号码)和证明文件传真至2834 1224。
      收据将以传真方式发回。
  7. 领取已获批准的进口许可证
    • 在收据上指定日期到放射性物质及辐照仪器进口证事务处出示该申请的收据。
    • 如果以亲身提交程序作申请,进口许可证将可于约15分钟领取。
    • 如果以传真提交程序作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一式三份的申请表的正本#。进口许可证将可于约1个小时领取。
    如果申请不获接纳你将被告知。

    注释
    *收据不代表您的申请已获批准。
    #申请表正本必须与已传真的版本完全相同。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一个亲身提交程序作新申请,如申请程序6(a)。

适用于放射性物质(只提供繁体字版)及辐照仪器(只提供繁体字版)的进口许可证(已填妥)样本(pdf格式)。

如欲参考申请进口许可证的指南,请按此处(只提供繁体字版)(pdf格式)。


修改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1. 填写进口许可证申请表时请勿使用擦纸胶或改错液。
  2. 请整齐清晰地以笔在错处划线,或以打字机在错处打上'XXX'。
  3. 每一处修改均须附上简签及日期,并盖上申请人公司的小型更改文件印章。
  4. 所有修改必须清晰可见,而且不应涂污申请表上的其他资料。
  5. 份申请表的更改文件盖章不得多于三个。

证明文件

  1. 辐射管理局发出的放射性物质牌照、辐照仪器牌照或豁免书副本。
  2. 下列附加文件如适用:
    • 申领进口许可证作转口时 - 全程提单或证明有关货物将会再转口的证明文件。
    • 申领进口辐照仪器许可证时 - 须同时提供有关辐照仪器的详细技术规格及采购订单。
    • 申领进口放射性物质许可证时 - 付货人的危险品申报声明和采购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