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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放射衞生科屬健康科學及科技辦公室下四個科之一。放射衞生科負責執行《輻射條例》的規定,就香港境內使用電離輻射提供發牌、諮詢、工作監察和健康監察方面的服務,藉以保障市民健康。


提供個人輻射監察服務

放射衞生科為本港輻射工作人員提供個人輻射監察服務。該服務會為用戶提供每月需用的輻射劑量計,量度輻射劑量計,整理有關記錄,及當輻射劑量超越指定限值時,提醒該用戶注意劑量。該服務的目標是為輻射工作人員提供適當的輻射監察,以協助他們將輻射劑量減至一個合理安全水平,並符合法所定的劑量限值。


提供環境輻射監察服務

放射衞生科為天文台的環境輻射監察網絡,提供劑量計及劑量評估服務。該服務的目標是協助確保市民,由人工輻射源引致的輻射劑量,必定符合國際認可標準。


提供輻射防護專業意見及服務

放射衞生科會提供必須的專業意見及服務,以求減低全港市民所受的輻射劑量。我們測試輻射監察儀器,對管理放射廢物提供意見,協助製作輻射認知教材,及對消費品使用放射性物質提供安全意見。


提供輻射劑量校準服務

放射衞生科專為量度X射線或伽馬輻射的輻射劑量計提供優質的校準服務。輻射劑量校準服務(RDCS)的品質管理系統符合國際標準化組織(ISO)9001:2015 標準的要求。 其採用的校準方法也符合適用的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4037 標準。


處理申領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證事宜

香港法例第60章進口(輻射)(禁止)規例規定所有入口香港的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均需要申領進口證。工業貿易署署長巳賦予放射衞生科簽發這類入口證的權力。在一般情況下,入口證可於三個工作天內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