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0年6月22日起,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證已接受網上申請,詳情請瀏覽申領進口證。
放射衞生科的網址已更新為 www.rhd.gov.hk。
因應香港郵政於2020年1月28日宣佈關於其郵政服務的特別安排,新一批用於2020年2月份輻射監測的劑量計將未能如期寄給訂戶。我們會在香港郵政服務恢復正常後儘快寄出。在未收到新一批劑量計之前,請用戶繼續佩戴現有的劑量計以記錄輻射劑量。
由2019年10月1日起,「放射衞生部」已改稱「放射衞生科」。同時,查詢電郵地址改為 rhd@dh.gov.hk。
《輻射條例》(香港法例第303章)為放射性物質和輻照儀器定訂相關的規管。
輻射管理局是根據本條例的第3條成立,以執行本條例第4條所述的職能。
製造,生產,銷售,經營或使用,擁有或使用放射性物質或輻照儀器牌照的申請應提交輻射管理局牌照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