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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證 申領進口許可證

網上申領手續 (從2023年11月11日生效)

除已有的申請方法外,現在亦可透過貿易單一窗口(https://www.tradesinglewindow.hk/)申請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許可證。

申請程序:

  1. 在貿易單一窗口登記成為用戶。
  2. 用戶登記獲得批准後,選用Q29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許可證申請服務。
  3. 選用申請服務獲得批准後,登入貿易單一窗口提交進口許可證的申請(新申領/修改/取消進口許可證)。

如對申請程序有任何疑問,可貿易單一窗口網頁上之電子用戶手冊


新申領手續 (從2014年8月25日生效)

申請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的表格為《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許可證表格》(TRA-RSIA(2014))

申請程序:

  1. 在此下載申請表格 (可填寫的PDF格式)。下載的申請表一式三份(共6頁)。
  2. 在PDF文件的第一頁(正本)輸入申請資料, 所輸入的資料將自動填入其餘兩份副本。如果你選擇以手寫方式填寫表格,請將複寫紙放置在每份副本之間,然後你需要使用黑色原子筆填寫第一頁(正本),從而把填寫資料複寫在每份副本上。如申請表之正副本乃分別填寫,申請將不被接受。
  3. 雙面打印申請表在白色的A4紙。
  4. 在一式三份申請表上以黑色原子筆簽署。
  5. 準備所需的證明文件。下列已填妥的申請表格的樣本可用作為參考。
  6. 請按以下兩種方法其中之一,向位於香港西灣河太康街28號西灣河健康中心3樓的放射衞生科的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證事務處提交申請文件。
    • 親身提交

      當提交申請後,可於進口證事務處服務臺領取收據*。
    • 傳真提交

      將已填妥的申請表的第一頁(請在表格上註明你的傳真號碼)和證明文件傳真至2834 1224。
      收據將以傳真方式發回。
  7. 領取已獲批准的進口許可證
    • 在收據上指定日期到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進口證事務處出示該申請的收據。
    • 如果以親身提交程序作申請,進口許可證將可於約15分鐘領取。
    • 如果以傳真提交程序作申請,申請人須提交一式三份的申請表的正本#。進口許可證將可於約1個小時領取。
    如果申請不獲接納你將被告知。

    註釋
    *收據不代表您的申請已獲批准。
    #申請表正本必須與已傳真的版本完全相同。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一個親身提交程序作新申請,如申請程序6(a)。

適用於放射性物質輻照儀器的進口許可證(已填妥)樣本(pdf格式)。

如欲參考申請進口許可證的指南,請按此處(pdf格式)。


修改進口許可證申請表

  1. 填寫進口許可證申請表時請勿使用擦紙膠或改錯液。
  2. 請整齊清晰地以筆在錯處劃線,或以打字機在錯處打上'XXX'。
  3. 每一處修改均須附上簡簽及日期,並蓋上申請人公司的小型更改文件印章。
  4. 所有修改必須清晰可見,而且不應塗污申請表上的其他資料。
  5. 份申請表的更改文件蓋章不得多於三個。

證明文件

  1. 輻射管理局發出的放射性物質牌照、輻照儀器牌照或豁免書副本。
  2. 下列附加文件如適用:
    • 申領進口許可證作轉口時 - 全程提單或證明有關貨物將會再轉口的證明文件。
    • 申領進口輻照儀器許可證時 - 須同時提供有關輻照儀器的詳細技術規格及採購訂單。
    • 申領進口放射性物質許可證時 - 付貨人的危險品申報聲明和採購訂單。